各单位:
为规范全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进一步发挥校园新媒体在思想引领、凝聚力量、文化传承、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信阳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进行年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以校内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学生会、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班级等名义开设运营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QQ公众号、抖音、快手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信阳学院新媒体年审表》,并准确填报本单位《信阳学院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
宣传部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年审中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所属单位。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未及时整改的,学校将责令其注销平台账号。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未按要求开展自查,未按时报送年审表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2.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所运营账号均有专门指导教师负责。
3.《信阳学院新媒体年审表》《信阳学院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用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2025年12月27日前报送至宣传部(综合楼1505),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发送至heyong9759@qq.com。联系人:何勇,联系电话:3011797。
附件:1.《信阳学院新媒体年审表》
2.《信阳学院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