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校内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校园整体形象,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对校园内各类“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校园内所有停车位、消防通道、楼梯过道、学生公寓、教学楼周边、运动场馆及其他公共区域。
二、清理对象
长期停放在校园内,符合以下任一特征的车辆(含废弃的三轮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1.车身积尘较厚,长期无人使用;
2.已损坏且未维修,长时间停放不动;
3.无人管理、无法确认车主或已被遗弃。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在校学生、未在校学生以及校内从业人员:凡在校园内停有车辆的人员,须本人或委托他人于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清理干净或移出校园;逾期未处理的,将按“僵尸车”予以清理。
2.毕业生离校时须执行“车随人走”,不得将车辆滞留在校园内。
3.校内商业网点及个人不得经营电动自行车业务,不得买卖或回收二手电动自行车。
四、工作步骤
1.自行清理阶段(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31日)
后勤保卫处将对校园内“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分布及数量,并发布《告知书》。请车主在此阶段内自行处置或移出车辆。
2.限期处理阶段(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对到期仍未自行处理的“僵尸车”,学校将发布公告招领,要求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将车辆移出校园。
3.集中处理阶段(2026年7月1日起)
逾期未移出校园的“僵尸车”,后勤保卫处将统一拍照、登记后集中处理。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相关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