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试行)》《信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教育学院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5:30在社科楼109会议室召开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会议由名誉院长主持。

会议议题:一是审定授予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二是审定补授历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评议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我院2023届及历届数名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经过严谨的会议组织和会议流程,我院顺利完成了学位的评定分委员会议。会议最后,名誉院长做了总结讲话,强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重要性,坚持学位授予审核、审定工作“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原则,切实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各项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