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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0-03-16 来源: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办 作者: 供图: 编辑: 浏览: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豫毕指〔2010〕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0年我院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请各系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认真组织评选。
       二、评选比例: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名额见附件《2010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要求:各系要加强领导,有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四、材料上报:各系要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内容统一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打印。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推荐名单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10年3月22日10:00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谢艳丽   郭二军
       电话:6392652
       电子邮箱:hrxyjyb@126.com

附件:

1、2010年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6、《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7、《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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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