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陈光副教授在社科楼318教室举行公开示范课,授课课程为《非诉讼程序(ADR)教程》。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副院长陈华林和青年教师到场观摩学习。
课程讲授中,陈光副教授以我国仲裁当事人入手,深入分析了在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中,各方当事人的不同称谓,以及在程序进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进一步的讲解,深入分析了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的确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等内容,层层深入递进,广大师生的学习兴趣浓厚。

在整个课堂进行过程中,陈教授充分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一原则对学生进行充分引导。利用图文并茂,声像俱佳的表现形式,以跨越学科差异的非凡把控力,大大增强了学生对抽象事物的理解与感受;通过诸多生活化、趣味性的案例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具体知识点的了解和掌握,课堂案例的设置真实化、生活化,充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善于利用学生的“旧知”向“新知”的迁移,注重学生学习策略的培养,对所讲授的知识进行充分挖掘,找出冲突点和矛盾点引发学生的思考,把教学内容拉进学生的生活当中,培养综合运用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此次公开课,广大青年教师受益颇深。在课堂过程中教师的仪表仪态、授课的方式方法、课堂环节的设计、教学课件的设计,以及在知识讲解的深度和广度、课堂的逻辑性、对教材教案的驾驭、如何最大程度地提高教学效果方面,获得了正确的理论指导,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法学教研室焦孟莉供图/供稿)